第05版: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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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3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吕文艳代表建议
完善环境与健康监管体制机制

 

本报记者陈妍凌 文雯北京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吕文艳日前建议,建立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各级环境与健康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快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

“环境与健康工作作为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吕文艳代表说。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起步较晚,在宏观设计和微观推进层面都尚存不足。

吕文艳代表表示,在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域,国家层面联络协调机构尚未制度化规范化,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也没有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部门间存在工作协作难、监测网络整合难、资源共享难和信息发布难的困境。而现行环境保护制度和健康管理制度中,对环境与健康工作的要求也不够明确,环境保护与卫生健康领域的技术标准、政策法规之间缺乏有机衔接,环境与健康损害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此外,环境与健康工作还存在基础底数不清、基础研究不够等问题。

为此,吕文艳代表建议,建立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各级环境与健康部门的协调机制。明确生态环境、卫生、农业、科技、工信、食品药品监督、应急等相关部门在环境与健康管理中应承担的职能。建立部门协调、协同机制,完善信息共享、综合决策机制。建立环境与健康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

在法律层面,吕文艳代表建议,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国家生态安全为目标,采取单独立法的形式,制定环境与健康法。

另外,我国不妨吸取国外先进经验,构建环境与健康相关标准体系。同时,加强相关领域的前沿研究,为相关标准与规范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建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要增加环境与健康相关目标任务。” 吕文艳代表说,这将有利于促进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全面展开,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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