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甄健菏泽报道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对全省2018年度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位列其中。
近年来,菏泽市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探索建立完善的执法联动机制。积极协调县区环境监测机构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环境监测检测,指导县区规范移交环境违法案件。参与重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案件现场调查,多次开展市级公安环保联勤联动专项行动,并督促协调县区同步开展专项行动。
2018年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09件,罚款877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拘留案件128件,行政拘留130人,刑事处罚49人。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还不断在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凡由市局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由局案审会把关审核,完善程序和手续,做到依法处罚。
一年来,菏泽生态环境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零错误,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其中一份案卷还被市政府法制办评为2018年度菏泽市十大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之一。
此外,及时调度各县区,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按时录入山东企业环境处罚信用评价系统,录入率基本保持100%。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也多次与市法制办、市审改办、省生态环境厅政法处沟通,梳理出全市行政处罚54项,具体环境违法行为303项,行政处罚裁量1000余条,全部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市政府政务网、市政府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中公开,为执法科室及单位环境执法提供坚实的执法基础及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