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新萍北京报道 财政部日前公示了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初步名单,共20个县入围。
入围初步名单公示的20个县,分别是:天津市西青区、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山西省介休市、上海市崇明区、浙江省龙泉市、福建省永春县、江西省横峰县、河南省兰考县、湖北省京山市、湖南省长沙县、广东省四会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海南省琼中县、重庆市南川区、四川省武胜县、云南省安宁市、陕西省韩城市、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
据了解,这20个县是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要求,综合评价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省份推荐的激励候选县相关材料,研究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