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强调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决定延续部分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扶贫捐赠和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会议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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