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和杨凌示范区8市(区)日前对外公开了陕西省委环保督察组移交的5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案件问责情况,8市(区)共问责289人。
从各市(区)分布情况看,榆林市问责59人;咸阳市问责49人;宝鸡市问责40人;延安市问责36人;汉中市问责35人;安康市问责35人;西安市问责19人,其中副厅级干部两人,另有两个案件正在调查;杨凌示范区问责16人。
从被问责人员分布看,8市(区)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政府55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193人,涉及发改、公安、工信、住建、环保、国土、交通、卫计、水利、林业、农业、质监、安监、民政、城市管理等部门,基本涵盖了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各方面,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
8市(区)党委、政府在通报督察问责情况时均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增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职责,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抓实各项工作,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产生活环境。
肖颖 吕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