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喻妙武汉报道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13个厅局制定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土壤污染防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压实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责任,加强了对土壤环境风险的管控。
《办法》包括总则、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考核工作实施及程序、结果运用、附则五大章节共22条,对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2018年-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
考核内容分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两个方面。其中,目标考核主要围绕农用地、建设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等3项内容;工作考核主要围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源头预防、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试点示范、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6项内容。
同时,同步制定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省直部门分工明细表,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环境安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