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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将建监测数据终身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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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将建监测数据终身负责制
弄虚作假问题突出县市政府负责人将被约谈
 

本报讯 福建省泉州市近日印发《泉州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全覆盖,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并将其纳入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考核。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由市生态环境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全市将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核查制度,将行政干预环境监测行为列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排污单位要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泉州将建立监测数据终身负责制,按“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责任。加大对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除依法依规追究排污单位及责任人的行政及刑事责任外,还将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列入严重失信行为,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周静云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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