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生态环境部日前发文表彰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福建省泉州市荣获三项表彰。其中,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荣获“市级表现突出集体”,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荣获“县级表现突出集体”,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张佳雄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
“我们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和日常环境监管相结合,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强内功研战术,创机制聚合力,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今年以来,泉州各地重点围绕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并结合水质不达标的国省考断面、小流域、重点湖库、饮用水水源地,以及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环境问题开展重点排查,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取证,规范相关笔录制作。
“通过实战练兵、实地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对环境行政处罚全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集中练兵,重点练发现问题和取证、适用法律、处罚程序遵守、处罚信息运用能力。”上述负责人强调。
2018年全年,泉州共出动执法人员50864人次、检查企业19689家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环境案件总数1410起,行政处罚金额7989.62179万元,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居全省之最。其中,查办新环保法配套重大案件553起,数量排名全国前十,连续五次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据了解,2016年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晋江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均是第二次获得“表现突出集体”的荣誉。下一步,泉州将认真总结练兵经验,巩固练兵成果,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从严从重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为创建“美丽泉州”再立新功。
周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