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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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4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远给重点行业扬尘治理立规矩
企业防治扬尘不规范,10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改
 

本报讯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执法人员近日先后到辖区内一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和一家商砼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企业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这是招远市不断加强重点行业扬尘污染防治监管的一个缩影。

为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规范企业落实物料存放、装卸等环节的防尘措施,招远市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商品混凝土等行业扬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企业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确保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通知》,企业要对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地面、路面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的空地要进行绿化。在进出口设置清洗专用场地和设施。要完善污水排放沉淀设施,沉淀物应及时清理。

针对砂石、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采用密闭方式分类贮存。粉煤灰、水泥、矿粉等粉料必须密闭运输,砂石料、砂土必须篷盖运输。搅拌楼(站)必须安装布袋收尘装置。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原则推进落实。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的严肃惩处。 曹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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