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日前开展新一轮机动车尾气监测工作,在上海市与江苏省交界的上海市葛隆公安检查站设点监测。
此次检测现场主要安排了两个小组,分别为现场遥测/目测组与执法监测组,每日遥感监测的有效检测时间达5小时以上,一旦发现高污染车辆,由交警拦车,再由执法组在自由加速工况下,采用不透光烟度法复检该车尾气排放情况。
目前,柴油车尾气排放限值按照《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7-2005)标准执行,如果所测得的排气光吸收系数大于自然吸气式 2.5 m-1 即为超标。从5月1日起,则按照新国标执行,在用汽车采用自由加速法测量尾气的,光吸收系数要小于1.2 m-1 ,排放限值大幅收严。
截至目前,长宁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已对6000余台次汽柴油车辆进行尾气遥感监测,对20台次柴油货车进行不透光烟度法监测,其中超标处罚两台次。
吴正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