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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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加工废水超标260倍
首都机场地勤设备排放超标,罚!
每个污染源都对应专职网格员
紧盯高排放重污染涉气行业企业
公司主管被罚5万元
陕西开展关中大气执法“春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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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某养猪场 污水直排土坑
不锈钢加工废水超标260倍
晋江一加工点废水直排被查处,业主被刑拘
图为采样人员在白色PVC管口采样。
▲上图为加工的不锈钢门花。
▶右图为生产使用的磷酸。
 

本报通讯员叶兴灿

4月3日早上,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内坑环保中队刚刚上班,就接到一件晋江生态环境局信访转办件。原来,“晋江环保”微信公众号的一名粉丝通过“12369”举报,称内坑镇上方村有一加工点正在非法生产,且生产废水直排。

■院墙高耸,敲门无应答

联合公安、监测一起执法,破窗而入

根据举报内容,中队初步判断,该加工点可能涉及酸洗或电镀工艺。同时根据经验,此类加工点的生产经营都会十分谨慎隐蔽。

执法人员随即前往现场查看,果不出所料,该加工点隐藏于一家汽修厂的旁边,四周院墙高耸,大门紧闭,无法看到里面具体情况。

执法人员只好组成人梯,一人踩在另一人的肩膀上,透过窗缝看到里面有工人在走动,旁边则有镀槽、清洗槽等生产设备。

这肯定是一家黑电镀加工点。执法人员马上联系内坑派出所和晋江环境监测站人员来联合执法。

当民警、环境监测等人员到达后,执法人员开始敲门但无人应答,最后只好破窗而入。

民警当场控制现场人员。环保执法人员随即查封了去杂质槽、镀槽和清洗槽等生产设备,将磷酸等原材料扣押在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资质公司的仓库内。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立即对外排生产废水采样送检。

据查,该加工点业主温某某为江西赣州人,3月中旬,开始在内坑镇上方村租赁厂房,从事不锈钢门花生产,但并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也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生产废水是否处置?

通过PVC管道和围墙缺口直接外排

执法人员现场看到,生产工序最后加热电解后的清洗废水,通过镀槽旁清洗平台外接的白色PVC管道直接排入厂区东南方向外地下管道。而清洗槽部分滴撒在地面的生产废水,则通过冲洗直接从一清洗槽旁厂区围墙缺口外排至厂区外环境。

经监测,白色PVC管道内外排生产废水六价铬浓度17.6mg/L、总铬浓度76.5mg/L、铜浓度4.93 mg/L、镍浓度6.62mg/L、锌浓度为0.29mg/L,其中六价铬、总铬、铜、镍浓度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六价铬0.5 mg/L、总铬1.5 mg/L、铜1.0mg/L、镍1.0 mg/L)的35.2倍、51倍、4.93倍、6.62倍。

地面淤积生产废水经监测显示,六价铬浓度50.2mg/L、总铬浓度390mg/L、铜浓度31.5 mg/L、镍浓度36.3mg/L、锌浓度为0.78mg/L,其中六价铬、总铬、铜、镍浓度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的100.4倍、260倍、31.5倍、36.3倍,涉嫌污染环境罪。

当日,执法部门对该加工点违法行为立案处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加工点业主或其家人将杂质槽、镀槽、清洗槽中的废液运送至危废处置专业机构处置。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晋江市公安局随即立案侦办,目前业主温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拘并报送检察院批捕。

■ 新闻链接

十堰某养猪场

污水直排土坑

行政拘留

负责人12日

本报讯 因非法排放养殖污水,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方滩乡喻家湾村喻某被处行政拘留12日。

近日,有群众陆续向十堰市环保局举报,称黄龙镇方滩乡喻家湾村有一家养猪场肆意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

经查,未经任何审批,2015年10月,喻某在喻家湾村3组大洼梁子山上私自建设养猪场,养猪场的污水顺着山坡直接排放到两个土坑里,臭气熏天,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及当地的环境。

执法人员随即依法立案查处,并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接到市环保局移交的关于喻某环境违法案件后,黄龙派出所立即立案查处喻某非法排污案。鉴于喻某的养猪场已构成以渗透方式逃避监管、超标排放污染物等事实,3月28日,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养猪场场主喻某给予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薛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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