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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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石煤矿山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黑龙江十项措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坚决保护好两江上游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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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5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
黑龙江十项措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本报见习记者李明哲哈尔滨报道 记者近日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推动黑龙江省百大项目建设,积极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环评审批服务重大项目十项措施。

据悉,十项措施从项目谋划到项目落地,全力打造看得见、摸得着的新型服务模式,最大限度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在产业园区试行承诺制,筛选环境基础设施齐备的产业园区,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规划环评要求的排污强度小、环境风险低的项目实行“承诺制”,企业承诺建设完善环保设施、达到环保标准后,即可开工建设。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对企业、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可先行受理,建设单位可以在审批前补正材料。

同时,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将“先公示后审查,再公示后审批”的串联方式改变为“边公示边审查,边公示边审批”的并联方式,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对建设项目实施差别化管理,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按行业执行不同的审批时限,允许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区分不同情形将方式简化。环境影响报告表类的建设项目,不涉及敏感区的,免除现场核查环节等。

此外,黑龙江省还将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污染转移和生态破坏。依法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项目,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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