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促进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广东省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实行“容缺后补”制度,缩短审批时间,优化河源市营商环境。
据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容缺后补”制度是指对非即办类审批事项,在基本条件、关键材料具备,允许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瑕疵的前提下,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容缺后补”制度的推行,更加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审批,减少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对次要申请材料不全且企业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的事项(承诺提供可公示的环评文件电子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窗口先行收件(主审要件),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充的材料,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承办科室收到主审要件后,同步开展审查审核工作,待企业补齐非主审要件后作出审批决定。主审要件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电子光盘,共4件;非主审要件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
张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