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刘学芹齐河报道 为最大限度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山东省齐河县日前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空气质量集中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对工业企业、扬尘、面源、移动源四大领域18个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治举措集中督导落实。
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齐河县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工信、交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专班领导小组,并从各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4个联合督导组。
按照计划,各督导组每周最少两次对各园区、乡镇(街道)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排查做到全方位、无缝隙,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在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方面,督促各行业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强化重点领域VOCs治理,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污设施进出口不规范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通过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进一步加大监管和督导力度,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实施停产整治。督促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实现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在线联网,切实发挥好“电子眼”作用。
围绕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落实秸秆、落叶、垃圾禁烧管控举措,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管作用,对乡镇、社区(村)秸秆、落叶、垃圾禁烧开展专项巡查,对发现有着火点的,一律从严问责。对未监管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在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严格实施高污染货物运输车辆城区限行。划定并落实货运车辆和农用车全天限行区域,全面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以柴油为燃料的国Ⅳ以下重型货车通行,严厉查处货车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