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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我身手敏捷着呢!”
确保中华水塔丰沛坚固
以督察整改推进高质量发展
动真碰硬抓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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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印发
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本报记者高楠北京报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试验区建设,确保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根据《实施方案》,海南要建设成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样板区、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验区和清洁能源优先发展示范区。到2020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8微克/立方米并力争进一步下降,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5年,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海南成为展示美丽中国建设的靓丽名片。

《实施方案》明确,海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地位,坚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提出的任务措施,加强对海南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指导和支持,强化沟通协作,协调解决方案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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