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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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耻而后勇关键要增后劲见实效
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生态环境信访难题
找准核心问题 解决关键诉求
考核信访工作不能以件数论英雄
分类处置 对症下药
督察整改岂能敷衍?
察民疾苦 解民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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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5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督察整改岂能敷衍?

 

◆张厚美

日前,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督察发现,太原市整改方案照抄照搬明显,整改方案中多处对其他地市提出整改要求,明显照抄山西省整改方案,工作极不严肃。如此不重视整改方案的制定,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坚决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是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承担的重大政治责任。

各地污染特征和条件不尽相同,污染防治的方向和重点也不同,需要因地制宜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症下药抓整改。这就需要当地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做”整改方案,要真正把问题情况摸清楚,把整改责任搞确切,把整改机制建立到位,切实进行全面“再体检”。如果连整改方案都是照抄照搬,可想而知,制定的整改措施也是浮于表面,实际的整改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督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抓细抓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压实责任。要切实消除生态环保督察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既要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进,也要对督察以外出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既要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群众投诉举报件进行复查复核,增加群众的满意度,也要重视日常投诉举报件,尽早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唯有如此,才能以严实作风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才能以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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