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在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同时,鼓励企业加大治污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对整改标准高、效果好的企业树立标杆,带动其他企业,从而激发企业绿色发展动力。
为提升环境监管水平,高新区分局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对治理设施较为先进、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列为绿色标杆企业,重污染天气橙色、黄色应急响应期间可正常生产,调动企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对绿色标杆企业实时动态管控,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污染事故等情况的,撤销其豁免政策,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于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