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韩东良无锡报道 一企业在没有报送环评文件更没有得到环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日前被江苏省无锡生态环境部门处罚。
无锡市和惠山区两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日前对惠山经济开发区进行环保巡查时发现,某锅炉制造公司未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开工建设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0万元。
据介绍,该锅炉制造公司建设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应先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查批准后方开工建设。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取证。调查终结后,执法部门对该锅炉制造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事前报环境主管部门审批,这不仅是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更是保护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这起案件中的建设项目涉及高危辐射源,施工前必须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案涉企业“未批先建”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