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发挥职能作用、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推动政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贺震
近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分管副省长和9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询,对11位省人大常委提出的问题逐一作答,回应群众关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改环境问题,没有局外人。2018年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明确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的光荣使命,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贡献。
询问和质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专题询问是对询问的深化和拓展,是近年来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种新尝试。组织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发挥职能作用、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职责,依法推动政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从云南等地的实践看,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有效推动了环境问题的解决,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给
人大监督工作带来了激情和活力。如何让人大专题询问不流于形式,切实问到点子上、问得有触动、问出效果来?结合实践,笔者认为应注重把握好3个关键环节。
询问前,应切实做好功课,不仓促上阵,不打无准备之仗。要认真做好询问前的筹划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中央文件精神,了解掌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开出的问题清单,深入一线对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确保问题抓得准。
询问时,应紧扣主题,直击要害。人大委员和代表要直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就调查掌握的真实情况直奔主题。敢询问、敢质疑,不掩饰问题。针对政府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不同程度存在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询问后,应强化跟踪督办,推进整改到位。专题询问不能一询了之,而是要问而有果、问而求解,推动问题及早解决。因此,专题询问不应止于指出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而要建立监督办理反馈机制,实施后续跟踪监督,督促政府落实所提建议,做到件件有结果。人大常委会应加强与政府沟通,共同协商落实整改方案,及时了解整改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保证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在询问后仍然得不到有效整改落实时,应坚决依法启动更具刚性的监督手段,做到不整改到位不放过。
此外,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人大专题询问,借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切实提高认识,积极配合人大专题询问。应询人员应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回答问题务实客观、不推卸责任、不回避矛盾,达到以诚相待、增进了解、推进工作、汇聚合力的效果。专题询问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后续兑现承诺的行动。政府要强化主导责任,精准发力,以更扎实有效的举措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