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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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促进督察问题整改
上了环保设施却不会用不爱用,难题怎么解?
三方共同努力让治污设施好用易用管用
建立管理档案 落实专人帮扶
做好企业专职环保人员培训
督察整改应加强党建引领
可推行集约化治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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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5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督察整改应加强党建引领

 

◆王冠楠

近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陆续向一些省份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意见。督察意见明确指出一些省级、市级职能部门履职不力,存在责任推诿、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发人深省。

比如,安徽省林业部门一直隐瞒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侵占及违规调整问题;陕西省发改委减煤工作主要靠汇总数据,工信部门对“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指导不力等。

督察通报的根本目的,是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能够主动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当然,被动干不如主动干。如何化被动为主动,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提高认识,加强党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引领。

一是抓思想。谈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的部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面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督察整改任务,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建设生态文明已写入党章,是全体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义务和责任。各级职能部门均设立有党委、党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其中当然也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各级职能部门不能仅从行政分工的角度出发,认为自己不是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部门,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应当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承担起应有的政治责任。

二是抓作风。很多工作比如守护自然保护区、优化能源结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本来就是相应职能部门的分内之事。本职工作没有做好,督察要求整改后仍然不以为意、懒政怠政,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其实反映出的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因此,应将督察整改作为整顿作风的重要方面,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作风,激发担当实干本色。

三是抓纪律。令则行,禁则止,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工作纪律。在督察整改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就是纪律意识薄弱的体现。纪律是一个组织战斗力的保障,是一个集体开展工作最基本的约束。没有严明的纪律,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就要吃败仗。抓纪律、守规矩,必须在平时下工夫,通过宣传教育、典型案例、党性锤炼等手段,树立起党员干部对于纪律底线的敬畏之心,自觉接受纪律约束,把令行禁止养成一种习惯,在日常工作中把扎扎实实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部署作为一条基本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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