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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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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19年)

 

2018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践行生态环保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解我国公众生态环境行为基本状况,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践行生态环境行为和主动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组织开展了本次公民生态环境行为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开展网络问卷调查。调查周期为2019年4月10日至4月30日,调查范围覆盖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区、市),回收有效问卷13086份。其中,城镇样本占比为84.8%,高于农村;男性样本占比为64.7%,高于女性;26-59岁年龄段人群占比为83.1%;大专、本科及以上人群占比为76.1%。

调查主要发现及结论:

公众普遍认可个人行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在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选择低碳出行、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等多数生态环境行为领域践行度较高,能够“知行合一”,但在践行绿色消费、分类投放垃圾、参加环保实践和参与监督举报等领域还存在“高认知度、低践行度”现象。

受访者认为的影响行为践行的因素主要有三类:

一是个人层面因素,包括生态环境知识、意识、习惯、生活方式等。如“购物时自带购物袋”等绿色消费行为和“给政府提工作建议”等环保实践行为的践行度低,主要与个人意识和习惯有关。

二是政策制度类因素。如公众认为“选购绿色产品和耐用品、不买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等绿色消费行为践行度低的原因,主要与市场管理不规范和认证制度不完善等有关;认为“垃圾分类”践行度较低与垃圾处理体系和基础设施不健全有关。

三是平台渠道类因素。如公众认为“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等绿色消费行为践行度低,主要是由于缺乏交流捐赠平台;认为影响监督举报行为的主要因素是监督渠道不畅通、反馈处理不及时等。

一、关注生态环境:公众较为关注生态环境信息,对生态环境知识有一定了解,但有较大提升空间

关注生态环境信息,了解相关知识和政策,提升自身意识和环境素养,是公众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基础。本次调查选取了“关注政府、企业或其他机构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和生态环境知识的掌握程度两个方面,了解公众关注生态环境的状况。

(一)超六成受访者经常“关注生态环境信息”,高学历人群、城镇居民、从事环保相关工作的群体对生态环境信息更为关注

调查显示,75.3%的受访者认为“个人关注政府、企业或其他机构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是重要的,60.8%的受访者“总是”或“经常”关注生态环境信息,践行度与认知度较为接近。

受访者在“关注生态环境信息”行为上存在差异,主要与其受教育程度、城乡属性等因素有关。关注生态环境信息程度与受教育程度正相关,大专、本科及以上受访者“总是”或“经常”关注生态环境信息的人数高达六成,而小学及以下人群不足四成;同时,城乡行为差异明显,城镇受访者更为关注生态环境信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环保工作的受访者更为关注生态环境信息,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关注程度相对较低。

图1 不同受教育程度人群关注生态环境信息情况

图2 不同工作单位性质人群关注生态环境信息情况

从四大区域来看,东、中、西部人群对生态环境信息更为关注,“总是”或“经常”关注的人数达六成以上;东北地区相对较少,“总是”或“经常”关注的人数占比为45.5%。

图3 四大区域公众关注生态环境信息情况

(二)公众了解一定的生态环境知识,但对政府相关工作具体信息的了解还需加强

受访者对生态环境知识的掌握程度总体良好。84.9%的受访者知道“雾霾的产生与散煤燃烧无关”是错误的;81.6%的受访者了解“《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的发布情况;78.8%的受访者了解“露天烧烤会产生PM2.5”。此外,65.8%的受访者了解环保举报热线电话,了解程度相对不如前几项,表明公众对政府具体工作信息的了解还有提升空间。

图4 公众生态环境知识回答正确率统计

受教育程度影响受访者对生态环境知识的了解。对于“露天烧烤会产生PM2.5”和“雾霾的产生与散煤燃烧无关”等环境知识,受访者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掌握程度越好。同时,受访者普遍了解《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的发布情况。

图5 不同受教育程度人群生态环境知识掌握情况

二、节约能源资源:公众践行度较高,普遍“知行一致”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节约能源资源对于减轻我国生态环境压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调查选取“随手关灯、及时关闭电器电源等节能行为”和“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两种典型行为,考察公众节约能源资源的情况。

调查发现,近九成公众经常注意“随手关灯、及时关闭电器电源”。78.7%的受访者认为该行为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89.2%的受访者“总是”或“经常”随手关灯、及时关闭电器电源,表明这已经普遍成为一种习惯。他们践行程度较好最主要的考虑是“节约能源资源”,其次是“为安全考虑”和“为节省开支”,占比分别为54.1%、26.1%和19.0%。

图6 公众经常“随手关灯、及时关闭电器电源”的主要考虑因素

同时,超七成公众对自身践行“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行为评价较高。80.2%的受访者认为该行为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72.6%的受访者认为自身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分年龄段来看,年龄与“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的自我评价呈正相关。65岁及以上老年群体认为自己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的比例高达91.3%,而18岁及以下群体的比例只有53.4%。

图7 不同年龄段人群“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方面行为情况

此外,高学历人群对“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的自我评价整体较高,硕士及以上学历受访者认为自己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的比例高达76.9%。

图8 不同受教育程度公众在“外出就餐时适度点餐或餐后打包”行为自我评价

三、践行绿色消费:公众高度认可绿色消费的重要性,但受质量和价格等因素影响,践行度相对较低

绿色消费对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每个人都应身体力行。本次调查考察了3种典型的绿色消费行为,包括“选购绿色产品和耐用品、不买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购物时自带购物袋代替塑料袋”和“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

(一)公众在“选购绿色产品和耐用品、不买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等绿色消费行为上践行度较低,主要与市场管理、产品价格和认证制度等因素有关

仅五成受访者在“选购绿色产品和耐用品、不买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等绿色消费行为上自我评价较高。89.6%的受访者认为这种行为是重要的,但仅有54.1%的受访者认为自身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同时,受访者认为影响其选购绿色产品的主要因素为产品质量、价格和认证标准等,具体包括“市场管理不到位,绿色产品质量没保证”(66.7%),“绿色产品价格较高”(51.2%)和“绿色产品认证标准体系不健全”(48.6%)。此外,有11.6%的受访者认为“周边的人很少买”是阻碍自己选购绿色产品的原因之一,表明部分公众还存在跟风心理,需要树立“从我做起”的生态环保行动意识。

图9 阻碍公众在日常生活中选购绿色产品的原因

(二)近六成受访者在购物时未能经常自带购物袋,他们认为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便利程度和个人习惯,中老年群体和东部地区践行度相对较高

调查发现,84.7%的受访者认为“购物时自带购物袋代替塑料袋”是重要的,但只有43.8%的受访者“总是”或“经常”自带购物袋。受访者认为未能经常自带购物袋的主要原因包括“购物袋携带不方便”(49.6%),“没有自带购物袋的习惯”(43.8%),“很多商家会免费提供塑料袋,不需要自带”(35.7%),“已经接受塑料袋有偿使用的事实,且塑料袋便宜”(26.9%)和“身边的人很少带”(17.4%)。这表明,公众未能经常自带购物袋主要受个人因素的影响,很大一部分人宁愿付出额外成本购买塑料袋,也不愿意改变个人生活习惯。

图10 阻碍公众“购物时自带购物袋”的原因

不同地域、年龄段的人群在自带购物袋行为上存在差异。从各地来看,海南、北京、上海的受访者自带购物袋的频率相对较高,“总是”或“经常”自带购物袋占比分别是60.5%、58.4%和55.9%。从四大区域来看,东部地区频率相对较高,“总是”或“经常”自带购物袋的人数占比为50.2%,其他三个区域相对较低。从不同年龄段来看,随着受访者年龄增加,其“总是”或“经常”自带购物袋的人数占比增加,中老年人群自带购物袋的习惯更好。

(三)仅两成受访者“总是”或“经常”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多数受访者认为平台渠道、便利程度等是影响其行为的主要因素

73.9%的受访者认为“在日常生活中积极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等行为”是重要的,但仅有20.4%的受访者“总是”或“经常”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受访者认为,“找不到合适的平台和渠道”是他们未能经常“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的主要原因,人数占69.3%,其次是“不方便”“太花时间精力”和“身边很少有人这么做”,占比分别为37.3%、36.4%和23.2%。

图11 阻碍人们“改造利用、交流捐赠或买卖闲置物品”的原因统计

四、选择低碳出行:低碳出行深入人心,成为多数公众采取的主要出行方式

超六成公众经常采取低碳出行方式。84.6%的受访者认为“日常出行以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63.3%的受访者“总是”或“经常”以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

仍有近四成(36.7%)受访者“几乎不”“很少”或“一般”以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公共交通工具为主,他们认为这主要是受便利程度、基础设施和时间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原因包括“不方便”(63.1%),“基础设施(人行道、自行车道、公交站点等)不完善”(53.5%)和“太花时间精力”(39.2%)。此外,有少部分受访者认为“身边很少有人这么做”(3.2%)和“有损身份形象”(1.7%)是影响其未能经常采取低碳出行方式的主要原因,表明跟风、攀比的现象仍然存在。

图12 阻碍公众“日常出行以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的原因

五、分类投放垃圾:公众高度认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但践行度普遍较低,公众认为垃圾处理体系和分类知识等是主要影响因素

在此次调查的所有生态环境行为中,受访者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最为认可,但实际行动与认知程度差异最大。超九成(92.2%)受访者认为“垃圾分类”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但仅三成(30.1%)受访者认为自身在“垃圾分类”方面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

受访者认为影响自身垃圾分类的主要原因是“小区没有分类垃圾桶”和“垃圾集中转运时不分类,所以没必要分类投放”,人数分别占63.7%和59.6%;其次是“不知道怎么分类”和“不了解分类后垃圾的处理进度和结果,没有成就感”,人数占比分别为36.5%和34.5%。此外,也存在“身边很少有人分类”和“太麻烦了,没有精力”两种个人主观因素,人数占比分别为22.2%和13.3%。

图13 阻碍公众进行垃圾分类的主要原因

在四大区域中,东北和东部地区受访者的垃圾分类自我评价相对较好,认为自身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的人数分别占33.0%和32.4%;西部和中部的自我评价相对较差,人数分别占27.7%和27.0%。

图14 四大区域公众的垃圾分类行为自我评价情况

六、减少污染产生:公众在“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上践行度较高,与认知度较为吻合,但存在城乡和年龄差异

调查发现,全国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已经发生大的改变。72.4%的人认为“不燃放烟花爆竹”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是重要的,69.2%的人“几乎不”或“很少”燃放烟花爆竹,一定程度上表明受访者传统生活理念和方式已经发生显著改变。同时,比较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受访者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发现,东部地区受访者对“不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认知度相对较低,践行度反而较高,表明“禁燃令”等严格的制度政策确实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各类人群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上存在城乡、年龄差异。相比于城镇,乡村地区在节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受访者人数占比明显较高。此外,40岁以下的中青年人群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主体,但是该人群中“总是”或“经常”燃放烟花爆竹的比例并不比其他年龄段人群高很多,表明年轻一代在节假日期间的娱乐庆祝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

图15 城镇和乡村公众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统计

图16 不同年龄段人群“总是、经常”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情况

七、呵护自然生态:近九成公众“不购买使用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或其他制品”

保护野生动植物有利于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本次调查考察了公众在“不购买使用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或其他制品”行为上的表现。

“不购买使用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或其他制品”是公众在各类生态环境行为中践行度相对最高的行为,公众对其践行度与认知度较为一致。85.4%的受访者认为“不购买使用食用珍稀野生动植物或其他制品”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是重要的,同时有89.5%的受访者认为自身在该行为方面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

八、参加环保实践:不到四成受访者曾向政府建言献策,其中东部地区相对较多,东北地区较少;高学历人群和环保工作从业者践行度更高

参加环保实践是公众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次调查主要考察了公民“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的情况。

调查发现,66.5%的受访者认为“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对于促进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而只有37.6%的受访者主动给政府提过建议。其中,东部地区行动占比(40.0%)最高,东北地区最低(28.5%)。总体而言,公众“主动给政府提工作建议”的认知度和践行度均偏低,有待提升。

图17 四大区域公众采取“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行动占比

在不同受教育程度人群中,“本科/大专”的受访者曾“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的人数占比(40.9%)较高,初中及以下的受访者占比较小。

图18 不同受教育程度公众“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占比情况

不同工作单位类型的受访者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其中,“从事环保工作的党政机关或政府事业单位”的受访者和环保社会组织从业者“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的比例最高,分别为56.4%和47.8%;社区基层工作机构(如居委会、村委会)比例相对较低,为35.6%。

图19 不同工作单位类型公众“通过网络、热线等公开渠道给政府提工作建议”占比情况

九、参与监督举报:公众表现出一定的参与度,参与相对理性有序,但仍有提升空间

监督和参与生态环保工作,既是公民权利也是义务,及时举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污染环境的行为,对我国生态环保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一)受访者普遍认为个人监督举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最重要的监督方式是通过媒体和体制内渠道,其次是民间环保团体等。

调查发现,受访者普遍认为个人监督举报对于生态环境保护较为重要。79.2%的受访者认为“向媒体反映情况,引起舆论关注”对于促进企业环境保护“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占比最高。其次是体制内渠道,认为“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企业污染行为”的方式“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的受访者占比为70.2%;认为“通过上访向上级政府反映企业污染问题”的方式“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的占比为54.4%。“寻求民间环保团体的帮助”占比仅为45.4%。

图20 个人采取行动对于促进企业环境改善的重要程度

(二)公众监督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较高,超六成受访者针对企业环境污染采取过监督行动,行动方式多样且理性有序,首选体制内渠道,然后是媒体和民间环保团体等。

过去三年中,超六成(63.0%)受访者针对企业环境污染采取过行动,行动方式首选是求助各级政府,其次是求助媒体。选择“向当地政府部门投诉举报”的人占37.8%;选择“向当地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反映情况”的人占25.5%;选择“向媒体反映情况,引起舆论关注”的人占17.9%。此外,也有部分受访者选择了“寻求民间环保团体的帮助”“通过上访向上级政府反映企业污染问题”“直接找企业协商”等方式,但占比较小。

图21 公众针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采取行动情况

对比受访者关于不同监督渠道的认知和实践发现,虽然在认知层面上,公众认为向媒体反映情况“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的人数比例最高,但在实际行动中,人们首先倾向于通过体制内渠道向政府、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部门投诉或反映情况,其次才是通过媒体曝光解决。这表明政府的监督举报渠道是公众的首选,但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公众会认为求助媒体比较有效。

(三)受访者认为影响其监督举报行为的因素主要包括投诉监督渠道不畅通、反馈处理不及时等,且存在地域差异

面对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近四成(37.0%)受访者选择“什么也没做、忍着”,他们认为,“投诉举报了也不会得到反馈或处理”(53.8%)和“不了解反映渠道或渠道不畅通”(45.8%)是他们不采取行动的主要原因。此外,也有部分受访者“担心企业打击报复”(27.9%),担心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还有少部分受访者认为“不关我的事,应该由政府解决”,环境责任感较为缺乏。

图22 公众面对企业污染问题未采取行动的主要原因

从各地情况来看,河北、山西、江西、湖北受访者选择“投诉举报了也不会得到反馈或处理”占比较高,均超过60%;广东、江西、湖南、上海、陕西、宁夏等地受访者选择“不了解反映渠道或渠道不畅通”的占比较高,均超过50%;此外,在浙江、云南、江苏、吉林、四川等地,认为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不关我的事,应该由政府解决”的人数占比较高,均超过10%。

十、共建美丽中国:公众认为政府工作力度不断加强,自身环境意识和行为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全国多地的突出环境问题已得到显著改善。

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本次调查选取公众对政府生态环保工作的评价,对自身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水平的评价,以及对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程度的评价三个方面,考察了公众对共建美丽中国行为的认知。

(一)公众对政府生态环保工作高度认可,普遍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生态环保工作力度都在不断增强,同时中央工作力度高于地方政府

受访者普遍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生态环保工作力度都在增强,但地方工作的增强力度没有中央明显。超八成(80.6%)受访者认为中央工作力度较一年前有所增强;超六成(61.4%)受访者认为所在地政府工作力度较一年前有所增强。总体而言,受访者认为地方生态环保工作的增强力度没有中央明显,但中央和地方工作力度都呈现出增强趋势。

图23 公众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变化情况的评价

受访者对中央生态环保工作力度的评分普遍高于对地方的评分,同时认为部分地方工作力度与中央存在较大差距。以满分10分计,全国受访者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评分为6.84,对地方政府工作力度评分为5.54。其中,北京、上海、宁夏等地受访者对地方政府工作力度评分接近中央,差距相对较小。

(二)公众普遍认为自身具备一定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水平,且在不断提升,为公众参与和推动生态环境工作奠定了基础

约四分之三的受访者认为自身的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水平有所提升。以满分10分计,受访者对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评分为7.04,略高于对生态环境行为的评分6.82。76.9%的受访者认为,与一年前相比,自己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一些”或“提高了很多”,其中认为“提高了很多”的占20.2%;75.1%的受访者认为,与一年前相比,自身生态环境行为“进步了一些”或“进步了很多”,其中认为“进步了很多”的占17.2%。

图24 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水平与行为表现变化自我评价

(三)全国多地受访者认为居住地周围的环境问题改善显著,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受访者反映,其居住地面临的多种类型环境问题都有显著改善,尤其是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废弃物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40.4%的受访者认为,过去一年在其居住地面临的环境问题中,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显著改善;30.0%的受访者认为水污染问题得到显著改善;28.9%的受访者认为垃圾废弃物污染得到显著改善;22.7%的受访者认为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显著改善。

图25 过去一年公众居住地环境问题得到显著改善情况

从各地改善情况来看,北京、河北、天津、山东等地认为当地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显著改善的人数占比最多;浙江、云南、福建等地认为水污染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黑龙江、内蒙古、海南等地认为土壤污染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宁夏、新疆、重庆等地认为噪声污染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安徽、内蒙古、河南等地认为垃圾废弃物污染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宁夏、云南、黑龙江、广东等地认为电磁辐射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甘肃、宁夏、内蒙古等地认为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显著改善的占比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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