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春
集城乡供水、发展航运、农灌补水和改善湖河水生态环境于一体的安徽“引江济淮”大型水利工程日前开建。然而,笔者近日对“引江济淮”几处试点段开挖河道实地调查发现,城区与乡村的施工扬尘防治效果差异极大。前者工地设有防尘围挡、裸露土方有覆盖、运渣车辆带封盖;后者施工场地及道路未硬化,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撒漏现象严重,道路碾压的灰尘腾起一条条“黄龙”。
实际上,重点水利工程施工扬尘违法案例并不鲜见,重城市(镇)区域、轻农村区域扬尘防治的问题更为突出。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一方面是因为一些重点水利工程承建企业环保法律意识不强,以国家、省重点水利工程或工期紧为由,不配合地方管理;另一方面,个别地方政府怕严管会影响施工,所以在扬尘管理上网开一面。同时,重点水利工程往往跨省(市)作战,各地监管尺度和规范不一,未形成区域统治和协调联控的合力。而一些地方管理部门力量不足、管理手段不多等问题也一定程度存在。
当前,我国正集中力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各地方各部门应多措并举,补齐重点水利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短板。
首先,实施城乡统一管理,形成联动合力。重点水利工程多为跨区域和多个标段施工承接,松散管理、各自为战形不成联防联控合力。要改善这一问题,可由项目主要涉及的地方政府牵头,建立扬尘防治统一管理机制,合理分工,划定责任,统筹制定扬尘防治方案,统一管控标准。
其次,落实主体责任,细化防治措施。承建施工的企业对施工扬尘防治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服从所在地政府统一管理。施工企业需按照环评报告书中的要求,细化管理措施,配齐扬尘防控监督员、管理员和网格员,实施重点产尘环节和点位专人专岗。坚持文明施工,加强自我监督,切实做到“六个百分百”。
第三,把住重点盲点,严格监管执法。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需严格监督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施工防尘规范作业,确保防尘措施落地。对不配合管理、不主动整改和拒绝整改的,采取责令整改、停工整改、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约谈、追责等措施,压实企业防尘治尘责任。同时,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在重点产尘易违法的工地及施工点位,安装自动监测系统,为所有运渣车辆安装GPS定位设备,加強施工扬尘实时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