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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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应突出“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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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6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应突出“细”

 

◆李典才

日前,广西某地级市召开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推进会,通报了问题整治进展情况,在充分肯定所做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一些单位工作存在不够实、不够细的问题。比如,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该截留的污水没有截留,该在当地媒体网站公示的没有公示等。对此,笔者认为,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应突出一个“细”字。

细,必须查漏补缺,不留死角。饮用水水源地的问题已按清单上报,但在检查中仍发现了新问题。对此,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将其作为新增问题上报,一并整改。还应留心细小苗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比如,看污水的痕迹是干还是湿,颜色是深是浅,从细节处发现问题。已上报完成整治的问题是否完全整改到位,需要进行跟踪查看,符合整改标准的给予通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应重新整改。

细,必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按照“一个饮用水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工作分阶段有序推进,建立整改台账,整改完成一个,验收销号一个。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如饮用水水源地标识牌不完整、隔离网破损等,应马上补充完善。对涉及农业、水利等其他部门的问题,应主动协调。对涉及到企业搬迁、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做好政策宣传,争取市民理解,以便达成共识。同时,对违法违规企业,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公安机关的要移送公安机关,确保问题整改顺利进行。

细,必须滴水穿石,持之以恒。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和责任清单,把每个问题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限,防止出现反弹。问题整改也需要时间,应克服急躁情绪,更要有一抓到底的狠劲。越到整改后期,遇到的问题越复杂,需要做好打硬仗的准备。对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问责机制,该约谈的约谈,该处分的处分。通过持续加力,啃下“硬骨头”,打赢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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