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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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战场”静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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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6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这里的“战场”静悄悄
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贵州省组开展“三磷”专项监督
 

◆本报记者 文雯

一到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贵州省“三磷”专项组就直奔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他们想悄悄地进行一次暗查,调查这家化工厂是否有偷排现象,结果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

刚刚转过一个弯走到工厂围墙外,就看到一群人也向着专项组这边走过来。“荒郊野外,是谁?”“难道我们暗查走漏风声了?”专项组组员心里犯起了嘀咕。

两群人相向而行,很快就打了照面。

“你们是哪里的?”“你们从哪里来?”两方人不约而同地问出同样的问题。

“我们是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执法队。”执法3队队长侯娜回答。

“我们是青利天盟化工公司的。”

对面的回答让执法队员有些惊讶:“你们在自己厂区外干什么?”

“我们在进行日常管理检查,看看有没有跑冒滴漏的地方。”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健说。

两场检查戏剧性地汇合成了一场。

为了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贵州省自加压力,精心部署,加强“三磷”等方面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摸清家底,制定排查整治方案

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了《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指导7省(市)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贵州省也在7省份行列。此举是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整体要求,解决长江经济带部分河段水体总磷严重超标问题,消除部分涉磷企业造成的突出水环境隐患。

贵州省磷矿资源丰富,涉磷企业较多,20世纪五六十年代,贵州省乌江流域、清水江流域开始开发磷矿资源,相继涌现出贵州开磷集团、瓮福集团等一批在世界处于领先水平的磷化工企业。但是,贵州省“三磷”行业也存在污染重、风险大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威胁着周边的生态环境安全。

2018年,贵州省对涉磷行业进行摸底调查显示,有涉磷企业101家(1家正在申请关闭),其中磷化工企业48家,磷矿开采洗选企业25家、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28家。截至2019年2月,正常生产企业共79家,其中磷化工企业35家,磷矿开采洗选企业17家,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24家。主要分布在乌江流域洋水河、瓮安河、息烽河和清水江流域重安江等4条支流。

为与国家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对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精心统筹部署专项行动,分别于2018年12月28日印发了《贵州省磷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5月13日印发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生态环境部下发的“三磷”名单基础上,对全省129个“三磷”企业(磷矿、磷肥企业、黄磷企业、含磷农药企业、磷石膏库)展开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贵阳市即将印发的《贵阳市“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三磷”排查整治的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了时间节点,确保“三磷”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同时加快了对黄磷企业、磷石膏库的环境问题整治进度。

自我加压,主动加严排放限值

在贵州政立矿业有限公司磷矿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侯娜和组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助理研究员巨文慧用快速检测包测量了出水水质,随后又检查了污水处理的相关台账。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总磷在0.2mg/L以下。

目前,贵州省已全面实现“一矿一废水处理”,提高废水回收综合利用率,针对无法全部回用的废水实现达标排放。同时,率先在环境容量有限的区域收紧总磷排放标准,实施总磷0.2mg/L标准限值。

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洋水河源头治理,贵州省要求沿线各磷矿企业在执行国家综合排放一级标准的基础上(总磷≦0.5 mg/L),全部按照0.2mg/L的总磷浓度排放限值开展提标改造工作。

近年来,贵州省开始自我加压,提标改造。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资料显示,近年来,贵州省通过开展“十大污染源”和“十大行业”治污减排达标排放专项行动等行动,持续狠抓磷化工企业污染防治,重点督促各地磷化工企业加快推进“跑冒滴漏”综合治理、清污分流升级改造及黄磷企业烟气改造工程等。

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健的说法也印证了这一点。他表示,企业明显感受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企业对环保方面的日常监管也非常重视。“我们加强了对厂区的日常巡检,防止跑冒滴漏,对污水处理等设施也按照专家要求进行加盖等处理。”

贵州省还强化管理,督促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开阳县双流镇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4家黄磷生产企业,责令立即停产整治,整改完成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

通过整改,贵州开阳青利天盟化工有限公司已恢复生产。此次生态环境部统筹强化监督对贵州省“三磷”排查结果显示,针对专项行动中查明“三磷”企业存在的废水排放不达标、厂区防渗不到位、物料堆放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贵州省严格依法从严查处。与公安机关加强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增强执法震慑力。

通过不懈努力,贵州省总磷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乌江干流总磷浓度从2013的0.35mg/L降低至2018年的0.108mg/L,总磷浓度降低0.242mg/L,下降69.1%。清水江干流总磷浓度从2013年的6.81mg/L降低至2018年的0.05 mg/L,总磷浓度降低6.76 mg/L,下降99.26%。

管理仍需精细化,应制定地方排放标准

“这样不行啊。”“三磷”专项组组员、山东省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任科员韩超看到精矿堆场没有顶棚,矿粉堆场及堆砂场顶棚严重破损的情况有些担忧。

“一旦下大雨,不仅会造成水环境污染,而且还会给你们矿山带来经济损失。”专项组立刻建议矿山尽快落实磷矿粉矿石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控措施。

在厂区大门口,韩超发现,门口截流槽已经快被淤泥淤沙填满。“这样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厂区地表水会直接溢流出去。”而与厂区一墙之隔的就是洋水河。按照相关规定,厂区地表水和生活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标排放。

不仅企业需要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地方政府对“三磷”问题的管理也需要进一步精细化。

在贵州省开阳县天缘矿业有限公司,“三磷”专项组对出水进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总磷浓度约为0.3mg/L,超过《开阳县洋水河流域总磷污染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规定的总磷浓度标准(0.2mg/L),但地方没有制定相关地方排放标准。

专项组在总结报告中建议,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建设,建议地方针对流域治理实际要求制定相关地方水环境排放标准,明确企业排放要求,让地方环境执法有法可依。同时,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企业整改问题的监督。地方政府应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三磷”问题,加强现场督查和服务指导,不定期督查整改进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按期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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