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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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一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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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抽查固定证据
蔚县一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被立案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闫兆静张家口报道 近段时间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监管工作,针对监测系统中连续超标10天的张家口市蔚县清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河北省责成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企业超标排污情况属实,相关部门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蔚县清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蔚县蔚州镇仰庄村西,于2011年1月5日竣工验收,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一级A标准。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利用河北省远程执法采样系统,于5月24日22时至25日8时,对蔚县清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排口间隔两小时进行远程采样。5月25日,执法人员对公司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并在总排口取水样进行监测。

执法检查发现,蔚县清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涉嫌无证排污。水样监测报告显示:COD为53毫克/升~105毫克/升,最高超标2.1倍;氨氮为25.9毫克/升~35.8毫克/升,最高超标7.16倍;总氮为32.4毫克/升~40.5毫克/升,最高超标2.7倍,企业污水超标排放情况属实。

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责成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进行立案处理,责令其停止超标排放行为。

同时,河北要求各地要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执法监管,将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作为日常重点监管事项,将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稳定、长期超标、超标倍数较高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形式,加大远程执法抽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查处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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