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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
 

本报记者高楠北京报道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的乡村产业振兴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绿色引领、创新驱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针对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力,《意见》提出,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制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拓展国际市场。

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县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

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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