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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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地区《核安全法》知识竞赛决赛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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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7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八支代表队齐聚上海同台竞技
华东地区《核安全法》知识竞赛决赛举办

 

本报见习记者鲁昕 “违反《核安全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形,可处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伴随着第一个题目的提出,“弘扬核安全精神,共建法治新生态”2019华东地区《核安全法》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知识竞赛”)决赛正式开始。

6月25日,来自山东核电、石岛湾核电、苏州热工院、宁德核电、福清核电、三门核电、中核二三公司与中核华兴公司的8支代表队齐聚上海,同台竞技。

《核安全法》于2017年9月1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华东监督站党组书记、主任俞军表示,《核安全法》的通过和实施对于我国核事业发展非常重要,对核设施营运单位进行《核安全法》宣贯,推动其全面落实核安全主体责任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重要的工作之一。开展知识竞赛,能够提高核设施营运单位的参与感和互动感,“这次知识竞赛,基本上整个华东地区的涉核单位都参与了,大家的参与度很高。其中参加决赛的两个队伍是网络票选出来的,不管投票的人是不是从事核行业的,他们从意识上对核安全就会有更多的认识。”

知识竞赛分为“机不可失(必答题环节)”、“争先恐后(抢答题环节)”和“警钟长鸣(案例分析题)”3个环节。一道道题目展示后,有的队伍眉头紧锁、有的队伍快速作答。回答精彩之处,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提起题目设置,俞军对出题人员的努力表示了肯定,“在出题目的时候,我们更侧重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出题小组翻阅了近几年来站里所有的监督检查月报、年报等大量材料,可以说下了很大的功夫。”来自冠军队伍福清核电的郝禄禄也十分认同:“出题很贴合我们的工作实际,有一定难度。当然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准备,逐条逐款地集中学习了《核安全法》和相关的条例。”

“2号台犯规,8号台犯规。”在抢答环节中,台上时不时会响起因为提前按下抢答器而犯规的提醒。犯规的队伍会因此被扣分。俞军表示,在其他一些比赛中,经常会出现不管会不会,先抢到答题的机会再说。“设计惩罚环节的初衷,是希望选手们明白,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俞军说。

在观众席里,还有一群来自上海交通大学的学生。“我们核专业大学一年级会开一门安全分析课,会涉及《核安全法》。今天看了比赛以后觉得选手们真的很厉害,对每条规定都特别清楚,还有挑战答案的情况出现,出题的评委也很厉害,甚至考虑到标点符号。”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褚嘉燚说。

他说的就是在比赛时,一道涉及《核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题目,即依据规定,当出现违法行为时,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选手认为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执行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惩罚,不必对违法单位处以罚款。评委组指出拒不改正前面用的是分号,意味着拒不改正的情况是加罚,仍要对违法单位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此俞军说:“我们欢迎选手的质疑,因为知识竞赛就是一种互动。谁是第一第二并不关键,关键的是参与者对《核安全法》有更深的理解。这也提醒我们在设置题目方面要更仔细、严谨。”

据悉,知识竞赛结束后,华东监督站将继续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进行《核安全法》宣贯,在一些重要的时间节点上开展不同形式的《核安全法》宣贯活动,“目的还是为了让每一个人参与其中,加深对《核安全法》的理解,进一步落实涉核单位的核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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