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河南新县“游”出“绿色掘金”路
黑臭水体治理示范等将获资金补助
山西开展“百日清零”专项行动
河北对持证排污单位确权
海南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化衔接
深圳打通数据审核“最后一公里”
甘肃5市(州)公开省级环保督察意见整改方案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7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黑臭水体治理示范等将获资金补助

 

本报记者闫海超北京报道 为规范和加强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近日印发并实施《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办法》规定,补助资金根据不同支持事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分配。其中,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按照既定补贴标准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通过竞争性评审等方式确定示范城市。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中西部省份上报确定的3年建设任务投资额,按因素法分配资金,并按照相同投资额中西部0.7∶1的比例,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

根据《办法》,补助资金整体实施期限不超过5年,各支持事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相应确定实施期限。财政部每年编制年度预算前,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合规性、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价。根据评估结果区分不同情形,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取消、调整、整合、继续执行等处理。为加强资金管理,财政部还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地方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依据。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