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璟太原报道 山西省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召开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动员会,要求全省上下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以严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
据悉,自6月1日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开展违法排污行为大整治的通告,督促全省各类排污企业集中1个月时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7月1日至10月15日,开展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
“百日清零”专项行动主要包括10方面内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清零;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和晋北三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零;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问题清零;“禁煤区”散煤清零;“散乱污”企业清零;重点区域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清零;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清零;柴油货车冒黑烟现象清零;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零;水污染治理年度重点工程建成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