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迎久 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日前对已发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24个重点行业、2874家持证排污企业组织开展了初始排污权确权工作。
为有机衔接排污权交易与排污许可制,河北省在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中,组织开展了现有持证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工作。确权工作中,河北省依据“以证定权、以证定量”原则,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开展确权工作。确权范围为,目前全省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的持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24个重点行业的现有排污单位。
本次24个行业总计确定排污权企业2874家,总计确权结果为,二氧化硫354882.539吨/年、氮氧化物595419.350吨/年、化学需氧量35483.428吨/年、氨氮3695.245吨/年。这一确权结果将作为排污单位开展污染物减排、排污权交易的依据,同时作为新、改、扩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替代指标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