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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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不实举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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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7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接到不实举报怎么办?

 

◆郭运洲

群众如实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是生态环境部门获取非法排污线索的重要途径之一,并为环境执法节约了大量时间和成本。但也有个别人觊觎其中的可操作空间,采取捕风捉影、夸大事实甚至编造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等手段,进行以泄愤、获利为目的的不实举报,影响了正常的环境信访秩序,急需妥善应对。

笔者分析发现,少数不实举报是因双方有不可调和的感情矛盾(如打架斗殴、婚姻破裂等,导致一方举报企业经营者)。大部分不实举报是因为存在经济纠纷,包括恶意竞争、用工问题、债务纠纷、敲诈勒索、意外事故等。其中,恶意竞争约占不实举报案件的半数以上,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行业竞争对手,提高自身利润。有的人看企业效益好、工资高,想到企业打工挣钱,但因自身条件达不到企业要求,被拒绝后恼羞成怒而举报。同样,企业辞退工人也可能引发举报。这类举报内容往往非常详尽,如车间在哪、原料产品存贮地、生产时间段等。如果企业拖欠设备款、原料款、工人工资等款项,债权人屡要无果,此类矛盾升级也会导致举报。

根据笔者经验,不实举报案件有一些非常明显的特征。

一是举报人强烈要求关停甚至取缔企业,但对其违法排污行为语焉不详。如李某因某金属加工厂拖欠其设备款,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举报其违法生产,但说不清违法生产时间。经查,该厂实际尚处于建设过程中。

二是举报人的个人诉求与其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之间建立不起因果关系。比如,某人举报一家企业违法排污,要求制止并赔偿损失。经调查,举报原因是双方未就之前发生对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企图借此关停企业以泄愤。

三是举报人态度恶劣、言辞激烈,甚至以威胁口吻“命令”环境执法人员即刻查处举报企业。还有的举报人强烈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答复意见书》及相关执法资料,找寻其中的漏洞,再拿着这些资料去上级部门上访。这与正常举报人重结果(违法排污行为消除或个人损失得到合理赔偿)、不注重过程具有明显的差异。

从理论上讲,不实举报损害了企业形象,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可以诉诸法律途径解决,但按照信访工作相关规定,举报人信息被严格保密。企业负责人虽然对举报人可能有所猜测,但苦无实据。同时,企业负责人普遍存在不愿为此耗费时间和精力、不愿扩大社会影响、不愿激化矛盾的“三不”心理。

对于不实举报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一般在反馈信息时,会对其进行策略性的批评教育或告诫,但没有更多的制裁措施。由于举报人不存在被惩处的风险,因此此类举报可能将长期存在。对此,笔者结合自身经验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应对。

首先,心理上不能排斥。既然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权利和义务,就不能因举报行为与举报人利益无关而心生反感,按正常案件接访(接报)→立案→现场调查→据实依法做出决定→结案→反馈的程序处理即可。

其次,态度上要冷静。无论举报人言语多么刺耳,工作人员都要保持不卑不亢的态度,坚持就事论事,始终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说话,言简意赅,说清为止。

第三,要做足功课。执法人员在接到此类举报的第一时间,不要局限于举报人提供的“企业违法行为”,应立即对企业所有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核实,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第四,程序必须合规。严格按照规定动作查处举报事项,不能省略任何步骤。该向举报人提供的资料,一定要提供到位,同时留存举报人亲手签字的存根;不该提供的资料,要解释、说明到位。

第五,留存影像资料。尽可能将与举报人接触、交流的全过程以影像形式保留下来,并让举报人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以此杜绝无中生有情况的发生,也有助于规范自身的行为。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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