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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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规定强化了哪些内容?
数据审核程序应如何规范?
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为何有禁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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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7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为何有禁难止?

 

◆罗建武 全占军 张立博

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召开了“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是保留自然本底、保护濒危生物物种、筑牢国家生态屏障的重要手段。

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机构改革任务的有力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

在“绿盾2017”“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原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在提高地方责任意识、摸清各类问题底数、推动问题查处整改、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开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法律不健全、监管能力薄弱等原因,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一是部分地方政治站位不高。通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绿盾”专项行动曝光问题可以看出,部分自然保护区还存在典型问题、突出问题。如违规撤销自然保护区,违规调整自然保护区边界范围和功能区划,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建设旅游设施开展旅游等。

二是保护为发展让路。部分自然保护区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原有工矿企业、水电开发不能及时退出自然保护区。但也有部分保护区存在保护为开发让路,借脱贫攻坚之名,行保护区为发展让路之实。甚至有的自然保护区还出现工矿用地范围扩大、新增问题点位等现象,旧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出现。

三是存在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部分自然保护区的问题整改方案不切合实际,或没有根据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存在虚报瞒报、假装整改、夸大成果等现象。这导致部分保护区或上报台账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整改不到位即申请销号,更有甚者在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点名”后,仍然违规审批、虚报情况、敷衍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和保护,有效巩固“绿盾”专项行动成果,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首先,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自然保护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以及持续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不要总是在媒体曝光或上级“点名”后,才想到亡羊补牢。与其肩负各方压力费力弥补,不如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

其次,正确认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态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是为生态文明建设打基础,经济发展要以生态保护为基础,不能“竭泽而渔”,要正确看待并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此外,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都处于关键阶段,要协调好保护优先和脱贫攻坚的关系。

第三,部门间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目前,自然保护区易解决的问题基本都已得到妥善解决,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工作,做到履职尽责。除了自然保护区,其他类型的自然保护地也将是当前和今后监管的重点,各部门要重视起来,避免出现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的“盲区”和“真空地带”。

第四,加快做好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科学认真制定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方案。自然保护区存在违法违规的开发建设活动和历史遗留问题,已对自然保护区的生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破坏,需要尽快开展生态恢复。应因地制宜、以自然恢复为主,避免不当人工干预对生境造成二次破坏。

此外,还应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并完成整改销号和生态恢复,为建设美丽中国竖起一道绿色盾牌。

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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