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攻坚
3上一版  下一版4
 
累计甄别出2000起超标报警事件
一个生猪调出大县畜禽养殖的进与退
陕西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
太原禁用“三无”非道路移动机械
图片新闻
十堰车站沟污水处理厂试运行
舟山推动海洋产业绿色转型
合阳2020年散煤实现“全替代”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7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太原禁用“三无”非道路移动机械
将统一造册,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
 

本报记者高岗栓太原报道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7月起在太原市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使用未粘贴绿色标识、无机械环保号码、未安装监控装置的非移动道路机械,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理,并责令限期改正。

太原市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两天前,使用单位在将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计划向主管部门报告登记的同时,应向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登记,未进行登记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对检测排放合格的机械,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打印绿色二维码标识,粘贴于作业机械安全醒目位置。对检测排放不合格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清退出场。检测排放不合格的机械,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可申请复检,符合要求的仍可领取绿色标识。但逾期未维修治理、仍使用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态环境部门对使用人将依法处罚。

太原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与检测中心负责人表示,太原市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将统一造册,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信息,编制与机械对应的唯一环保识别号码。这些机械同时加装定位装置。

此外,依照太原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明确西山旅游公路(牛家口村至土堂漫水桥)以东,新兰路(土堂漫水桥至向阳店高速口)、北环高速以南,东环高速、东峰路(杨家峪高速口至龙城大街)、马练营路以西,小牛线以北区域,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今年10月1日起,在禁用区范围内,在用非移动道路机械排放必须符合 GB36886-2018 规定的Ⅲ 类限值标准。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