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新余市全力开展以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为重点的“保家行动”,堵疏结合、综合施策,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落实整改。今年3月,全市43个断面的乡镇河流地表水质达标率提升至85%,水质得到大幅改善。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江西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未配套治污设施的规模化养猪场有1961家,其中新余就有98家”。
一直以来,畜禽养殖业因门槛低、见效快而成为农村广受欢迎的致富途径。2016年底,新余市共有大小畜禽养殖场7267家,小散乱现象突出,平均每个村就有两个以上,年出栏生猪110万头,年粪污总量达400多万吨。
2017年初,新余市痛下决心在全市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全市动员,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排名调度,现场密集调度督导和对恶意偷排养殖户严格执法。
截至2018年6月中旬,全市“保家行动”累计筹措资金5亿多元,关停养殖场7032家,其中禁养区6343家已全部关停。目前,可养区原有924家养殖场,已关停、拆除或进行生态化改造922家,完成总任务的99.78%。
新余市还先后出台了《新余市新(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审批流程》《新余市新(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审核备案管理办法》《新余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改造技术指南》《新余市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和办法。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渝水区罗坊镇的“养殖——沼气(发电)——有机肥——无公害果蔬种植”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每年可处理60万头生猪的粪污。
新建一批标准化生态养殖小区,为有养殖意向农户提供场房租赁;开展转产意向摸底,做好退养户技能培训或转岗就业服务;设立再就业创业引导资金,积极引导养殖户转型发展其他生态产业。
为巩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果,积极推进水环境和畜禽养殖立法。2018年5月,新余市第一部地方法规《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应运而生,《新余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同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邓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