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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上海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本报记者邓玥7月11日上海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今日进驻上海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在上海召开,督察组组长朱之鑫、副组长赵英民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上海市委书记李强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主持。

朱之鑫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推动,身体力行,通过实践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建立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亲自倡导并推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审阅每一份督察报告,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朱之鑫强调,这次督察总的要求是“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不断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聚焦,就是紧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精准,就是把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双查,就是既要查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又要查违规决策和监管不力问题,既要查不作为和慢作为,也要查乱作为和滥作为;引导,就是要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就是要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开展督察工作。重点督察上海市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区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同时,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和其他重点领域,结合上海市具体情况,同步统筹安排1个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采取统一实施督察、统一报告反馈、分开移交移送的方式,进一步强化震慑,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李强表示,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李强指出,要把接受督察作为重大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上海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再上新台阶。对中央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边督边改,扎扎实实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切实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着力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以实际成效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上,赵英民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市高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9年7月11日-8月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专门值班电话:

021-64376228

专门邮政信箱:

徐汇A003号邮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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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督察发现了上海哪些问题?

2016年11月至12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向上海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当时,督察组在反馈中指出,上海市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部分环保工作放松要求、降低标准。如上海市生活垃圾应于2015年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理能力达到3.34万吨/日,但上海市截至督察时实际处理能力仅为2.4万吨/日,缺口较大。

二是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攻坚克难不够。如2016年,全市259个市级考核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有88个断面为劣Ⅴ类,占比为34%;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闵行二水厂和奉贤三水厂取水口纳入一级保护区范围;污泥处置能力建设推进缓慢。

三是有关部门执法监管偏软偏弱。如上海市水务部门有法不依、处罚不严,导致一些工业企业超标纳管问题长期存在等。另外,上海石化、高桥石化等部分重点企业没有按时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整改情况如何?

2017年7月,根据反馈意见,上海市公布了整改方案。在整改方案中,上海市提出了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三大工作目标。具体目标包括: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至42微克/立方米;全市生态用地只增不减;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6项具体问题,到2017年9月底,整改落实工作全面达到督察要求,除个别工程性项目受施工周期制约外,力争全部完成等。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上海提出了加强统筹,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决策和责任落实;保护优先,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补好短板,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铁腕执法,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改革创新,持续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五大举措。

2018年3月,上海市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问责情况。经上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71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018年5月,上海市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督察反馈的46个具体问题中,计划于2017年9月完成的36个具体问题已按期全部整改,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项目等10个具体问题整改工作,也完成了2017年节点目标。

本报记者谢佳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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