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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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容错机制为敢担当勇作为干部系上“安全带”
垃圾分类要避免走入误区
创新方法推动回收网络建设
垃圾分类催生“新职业”
建立主体多元化的监管体系
决不能有过关意识和闯关思想
主动帮扶企业值得称赞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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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容错机制为敢担当勇作为干部系上“安全带”

 

◆原二军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日前正式启动。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相比,本轮督察首次明确实行容错机制,以鼓励相关干部担当作为。笔者认为,这一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各地各部门在生态环保领域积极创新理念、创新实践,推动广大干部勇于担当作为、锐意进取,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随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及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的深入开展,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各省市积极行动起来,一大批积存已久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一大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在进行问责时,精准问责没有落实到位,甚至出现了以问责代替管理的情况。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环保问责”变成“问责环保”的现象。这使得一些人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免被问责的消极情绪,也打击了干部想干事、多干事的积极性。

当前,生态环保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生态环保工作任务重、难题多,一些问题涉及方方面面,解决起来很是棘手。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环保问责更要客观慎重。实事求是地说,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以及生态环保工作存在复杂性、不确定性等因素,决定了相关决策和工作很难做到万无一失。且环境整治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各地情况不同,没有可以完全照搬照抄的模式,也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污染防治方案,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环境治理是有客观规律的,有些环境问题的解决是需要时间的,例如PM2.5的治理,就需要统筹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产业结构等的调整,还要考虑“天帮忙”的因素。如果仅以结果为导向进行问责,只有主观愿望而不考虑客观因素的制约,就容易让想干事愿意干事的人为避免出现差错而缩手缩脚,不利于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当前,污染防治正进入攻坚期,就是要啃“硬骨头”,就是要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在这种情况下,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就要进行创新。创新就是在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摸着石头过河,难免会犯错误、有过失。对敢担当、想创新的干部要允许犯错误,让他们从错误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思路举措,这也是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本意所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提出建立容错机制,正是对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除了让广大生态环保干部更有担当、更敢干事外,还有助于被督察地方和企业将目标聚焦于解决环境问题而非避免被问责上,真正有利于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

当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允许实现容错机制,也是有条件和边界的,那就是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担当尽责且成效明显,但因客观原因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对自我加压、严格工作目标要求且正确履行职责,但因历史原因或难以预见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才可以实行容错机制。跨出了这个边界,就不在容错机制的保护范围之内。只有在制度和规矩的范围内大胆闯、大胆试、大胆干,并且及时纠错改错,才会受到容错机制的保护。各地各部门对此必须有正确的认识,不能将容错机制当成不干事、乱干事的借口,不考虑实际情况就鲁莽蛮干,违背了纪律红线、法律底线,那等待的只有严厉的问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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