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夏连琪西宁报道 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做好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配合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指出,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第一轮督察的跟进和深化。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自觉跟进、全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顺利开展。要切实巩固好第一轮督察整改成果,全力补齐短板不足,坚决克服等待观望、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现象,努力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彻底解决,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配合做好督察组在青期间工作,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青期间协调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全面负责督察组在青期间的协调配合和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