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佳沥
工地噪声扰民、餐馆油烟味重、生活污水直排、垃圾堆积发臭……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深入展开,从各地公开的边督边改情况来看,不少举报件都是群众身边的“小事”。
习近平总书记曾写过一篇《心无百姓莫为“官”》。他在文章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
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也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前不久出台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明确指出,督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旨。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脏乱环境、污染问题看似是“鸡毛蒜皮”,但却有可能长期困扰他们。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成为影响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的大事,决不能被忽视。
因此,在整改过程中,不要以事小而不为,不因事难而推诿,要少一些“差不多就行”的敷衍塞责,多一份“千方百计”的尽心尽责。面对复杂疑难问题,即使不能马上解决,也要让群众知晓具体措施和整改进展,切实做到件件不放过、事事有着落。
例如,中央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近日在抽查反复投诉的信访件办理情况时邀请了周边多位居民代表面对面,谈问题问需求促整改;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现场接访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两起群众举报问题,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现场研究解决办法。
实践证明,切实解决群众身边小事,就能不断改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群众事,无小事。只有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大事、把群众的难事当成心事,才能真正做好督察整改工作,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