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穆玉满 姜静承德报道 河北省承德县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任务,将执法服务贯穿于环境监管全过程,改“事后查处”为“事前提醒”,促进企业落实环境治理责任。执法有温度,环境改善有力度,今年上半年,承德县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91%,改善幅度在河北省168个县(市、区)中位列第九名。
针对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需要,承德县邀请环境治理专家对辖区内冀东水泥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制定了技术科学、经济可行的粉(扬)尘治理及管控、烟气脱硝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投入近两千万元,有效减少粉尘12吨、氮氧化物200余吨,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初见成效。
这是承德县转变执法理念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承德县不断整合监管执法人员力量,分组、分片区对县域内企业进行巡查检查,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问题的企业下达告知性整改意见,针对企业不同的环境治理需求,提供法律、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环保升级改造的重要性,自觉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先进环保型生产设备技术改造。2018年至今,承德县共有16家企业完成了生态环境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年可减少粉尘排放12吨、烟尘6吨、二氧化硫1.2吨、氮氧化物0.6吨。
承德县还结合各级环保督察、专项检查反馈和交办的问题,主动与企业对接,明确整改举措标准,限定整改时限,避免了因盲目整改而造成人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