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如何对央企开展全方位“体检”?
心中有信仰 脚下有力量
“不能把环保和生产经营割裂开”
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一百零三万件
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7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通报五年环境资源案件审办情况
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一百零三万件

 

本报记者王玮7月30日北京报道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出台8个环境方面司法解释,先后发布15批共135个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081111件、审结1031443件。在今日举行的最高法环资庭成立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向媒体通报了环资庭2014年6月成立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

五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113379件,审结108446件;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776658件,审结743250件;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191074件,审结179747件。

在保障环境公共利益方面,自2015年1月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98件,审结119件;自2015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开展以来,依法受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3964件,审结2796件;自2015年12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试点开展以来,依法受理省、市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30件,审结25件。

从2014年全国134个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到如今,截至2019年6月的1201个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数字变化折射的是五年来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实现的跨越式发展。据了解,最高法还要求在京津冀、长三角以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现专门机构体系化,目前河北、福建、贵州、海南等省已基本建立三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

此外,在最高法鼓励下,地方各级法院坚持系统保护思维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探索实施禁止令、创新修复方式、创新执行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在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区域司法协作方面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了源源不断的司法智慧。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