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省抚州市日前从各县(区)环保局抽调一线执法业务骨干,组建一支抚河流域综合执法队伍,通过强化集中执法、统一执法、规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改善抚州市环境质量。
抚河流域综合执法队伍成立后,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强化“网格化”和“双随机”环境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县级以下地表水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化工园区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涉磷企业的监管,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抚州市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据统计,今年上半年,通过环境执法责令企业整改381家(次),停产整改49家,关停取缔28家,对87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8起,拘留18人,移送刑事拘留案件1起,拘留1人,保持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邓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