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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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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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核心问题

 

◆刘四建

7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7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北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北京市聚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治理工作,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需要,势在必行。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已成为主要污染源之一。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问题开始凸显,已成为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主要矛盾之一。公开数据显示,全国移动源年排放氮氧化物约1106万吨,其中,机动车排放574.3万吨,占比52%;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525.2万吨,占比48%。

北京正处于城市快速发展期,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市政建设等各行各业广泛应用,据不完全统计,数量达8万台之多。从单台单项比值来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颗粒物是机动车的63.5倍,排放的氮氮化物是机动车的84.2倍。据监测统计,在北京,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对空气污染的贡献已经超过机动车。由此可见,通过立法强化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污染治理,迫在眉睫。

相对于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的执法检查力度,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已滞后于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需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有如下特点:一是在夜间工作的时间多;二是工作场所多数偏僻,远离人群;三是流动性强,工作周期短;四是工作时间和场所无规律可循,目前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方式主要还是依靠人工入户为主,现有执法力量、执法模式、手段和方法,已很难形成有效监管。为解决监管矛盾,《通告》划定了禁止使用的区域,通过面源管理代替点源监管,可以有效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减轻执法检查工作的强度。

相对于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当前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还不足。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无须上牌照,排放是否达标也无须年检,日常管理手段欠缺。为解决这一问题,《条例》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制度,进行基本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排放检验信息等信息的编码登记,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联网。根据这些规定,通过实时监控,生态环境部门可以随时了解每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工作时间、地点和排放情况,能够大大提高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治理的效能。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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