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生态环境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监督工作有关安排,以及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为便于广大党员干部汇报检视问题情况,反映党组织、党员干部有关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部纪检监察组)决定设立专用电子邮箱,并在部机关设立意见建议信箱。
专用电子邮箱:jdjb@mee.gov.cn
意见建议信箱:机关大楼一层东侧电梯口(无摄像头)
一、党员干部要把主题教育作为改造主观世界、认真检视反思、积极整改落实的重要契机
自查发现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同志,要对党忠诚、向组织交心。考虑干部休假、在外执行专项工作等因素,请于2019年9月30日17:00前,将违规违纪款汇到以下专用账户,并提交背面签字的汇款单等相关说明材料。个人自查材料和相关说明材料可送驻部纪检监察组第一纪检监察室,也可直接投入意见建议信箱。
涉案款(人民币)专用账户:
户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长安支行
账号:0200003329290003743-000000224
二、驻部纪检监察组欢迎干部群众反映主题教育中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以及党员干部违反纪律的问题
材料请寄送: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编:100035),或发送专用电子邮箱。为便于反馈信息,建议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等,我们将严格保密。
联系人:刘超群、黄威
电 话:(010)66556689、66556580
附件:检视或举报有关廉洁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
2019年8月13日
附件
检视或举报有关廉洁问题
1.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等,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
2.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搞享乐主义,奢靡浪费。
3.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住宿,不按规定向接待单位交纳交通费和伙食费。违规使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实物,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5.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兼职取酬。
6.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