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双瑾西安报道 陕西省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近日收到来自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的一份执行回执。因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陕西西亚电缆有限公司泾河分公司车间副主任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
4月16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执法人员在陕西西亚电缆有限公司泾河分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8条挤塑生产线中有两条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未运行,涉嫌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对此,执法人员开展全面调查核实。
经查,4月16日,该公司在生产期间,中途总配电室跳闸,导致生产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都因断电停业,推闸来电后,未开启防治污染处理设施,造成挤塑生产线运行时,配套污染处理设施停运6小时左右。
对于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在规定限期内该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7月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依法将该案移送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经公安机关审查和调查,做出了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陕西西亚电缆有限公司泾河分公司车间副主任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
据了解,目前该案已经结案,该公司已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接受了处罚并完成了整改。
“目前,已经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动执法常态化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两部门继续保持密切配合,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产生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