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闫兆静唐山报道 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检查组近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检查发现,唐山文丰山川轮毂有限公司违法排污。目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曹妃甸区分局已对该企业存在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经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曹妃甸区分局连夜现场核查发现,唐山市文丰山川轮毂有限公司1号烧结机筛分间烟尘收集系统管道改造项目未按要求,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在改造过程中也未停产,此外筛分车间也未密闭,造成部分烟气直接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曹妃甸区分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6月24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会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前往曹妃甸区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1号烧结机已停产,因改造而破开的车间墙体目前已封堵完毕,改造工作进入收尾阶段,正在组织对原有管道停用部分进行拆除。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排污问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责成曹妃甸区分局要牢牢盯紧,确保处理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进行举一反三,对同类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