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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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开展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衡水首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完成
在大练兵中找差距补短板
富阳查处偷倒工程渣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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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开展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全省已立案15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1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8件
 

本报记者周雁凌 董若义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发现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0件,立案15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1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8件;已督促退渔还海871亩、拆除违法建筑249处、收缴行政罚款7900余万元,索赔海洋渔业资源修复费850余万元。”这是记者近日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的情况。

山东省的海岸线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守护海洋任重道远。近年来,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部分区域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非法渔业捕捞、违规建设小码头等环境问题,生态修复费用高昂,亟须多方发力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今年4月起,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沿海地区按照实施方案,加强线索摸排,加大办案力度,以实际行动守护海洋生态,改善环境质量。

活动开展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起诉不是目的,重要的是保护和恢复海洋资源和生态”的原则,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凝聚多方合力,推动问题整改,为各地办理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在案件办理中,我们创新施行了诉前会议制度,90%以上的问题都能在诉前程序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注重借助外脑,邀请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学者,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办案,推动海洋环境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向专业化发展,为打造美丽山东、生态海洋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 3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非法捕捞破坏海洋生态 检察机关监督增殖放流

非法捕捞是捕捞渔业生产中的一大顽疾,影响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去年8月,在明知处于休渔期的情况下,孟某、孙某在船主丁某的授意下,仍在我国74、75渔区进行非法捕捞作业,使用网目尺寸小于国家标准的禁用渔具,共计捕获鯷鱼91040公斤。

对此,山东省检察机关以恢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为目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得出: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海洋渔业资源损害所需恢复费用75.8万余元,建议采用增殖放流中国对虾的方式进行海洋渔业资源的恢复,需放流中国对虾苗种数量8900余万尾。

去年12月,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向环翠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丁某等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被其破坏的海洋渔业资源,如不能恢复,则连带承担海洋渔业资源修复费用。今年3月5日,该案开庭审理,丁某等自愿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海洋渔业资源,由环翠区海洋发展局协助开展增殖放流事宜,检察机关全程跟进监督。

威海市环翠区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宋春光介绍:“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我们在办理该类案件的时候,主要以恢复生态为主,起诉不是目的,重要的是恢复被破坏的海洋资源和生态。”

案例二

违建小码头长期未拆除 检察机关督促行政部门履职尽责

去年9月,山东首例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招远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王绍莉说,听完判决她当时长舒一口气,“前后花了几个月时间,我们取证,烟台市检察院核查,省检察院指导,最终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早在去年4月,招远市检察院发现某公司在辛庄镇海埠村以北海域违规建设小码头,非法占用海域面积11.09亩,但行政执法机关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违建的小码头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未予拆除。同年7月,招远市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在这起案件中,招远市检察院成立了专案小组,对涉案海域现场进行全面勘查,启用了无人机进行调查取证,拍摄了海岸线全景成像图,为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固定了关键证据。

法院判决后,行政执法机关及时成立工作小组,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某公司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拆除违建码头,恢复海域原状。检察机关持续跟踪监督,违法小码头最终被拆除。

招远市检察院检察长姜峰表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出发点在维护公益,检察机关履行这项职责与行政机关执法的追求是一致的,与其说是监督,不如说是我们和行政机关联手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一种保护,给海洋生态上了“双保险”。

案例三

小区污水直排入海 部门联动解难题惠民生

青岛市检察院去年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崂山区某沿海老旧小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为摸清问题,崂山区检察院对周边多个小区进行调查走访,发现相邻其他6个小区也存在类似问题。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涉案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属于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情形,但该排污行为的根源在于小区排污没有纳入市政管网,因此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将涉案小区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确保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去年7月31日,检察机关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整改方案并回复后,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市政、街道、群众代表等多次召开听证会,针对污水临时处理、排污工程进度保障等问题找对策,合力推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的解决。截至目前,已经有3个小区的排污整改主体工程完成,其他4个小区也在推进。预计7个小区的生活污水将在近期全部纳入市政管网集中处理。

本案中,检察机关没有单纯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关闭排污口,而是把保护生态环境与维护民生民利相结合,借助生态环境部门专业人员和技术,推动负有排污监管职能的部门启动专项治理,以截污的方式彻底消除污染源,有效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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