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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8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扛起监督职责 放大监督效应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驻厅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童克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职能,近年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细化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通过“以案促改”等一系列措施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坚决扛起监督责任,放大监督效应,为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靠前预防风险点,细化日常监督

“节前吆喝常提醒,守住底线不放松!逆耳忠言不护短,家庭和美福绵长!咬耳扯袖,不厌其烦!”重要节假日期间,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干部同志的手机上都会接到类似的短信。

“除了下发文件,这种有温度的提醒也非常有必要。”每逢节前,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闫文斌都会自己编写一段话发送给同事。

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点深入直属单位和机关进行明察暗访,防止了“四风”问题的反弹。

除了重要时间节点,日常监督还深入到了重点环节。

2019年5月底,涉及1.6亿元资金的山西省71个自动水站设备和运营的招标工作在两天两夜的紧张工作后顺利完成。

实现一次成功的招标并且零投诉,正是厅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机关纪委严格监督的一个缩影。

“两天两夜时间,我和7名专家吃住基本都在会议上。8部手机全部上交,避免了外界的干扰。”厅纪委工作人员史建斌回忆说。

除了招投标工作,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纪委在选拔任用干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均派员监督。

在强化日常监督方面,厅党组结合刘向东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了厅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的“五项承诺”和《领导干部不干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为记录规定》,以及厅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十个严禁”等制度。

为靠前预防风险点,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还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干部梳理了135个廉政风险点和138项措施,并建立档案,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出现。

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精准监督

原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的“落马”,对整个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影响都很大。涉及范围之广,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

如何监督“一把手”“关键少数”,驻厅纪检监察组下了大功夫。

“‘一把手’决定了整个单位的‘气质’和风气。”在驻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看来,在生态环境厅,厅长就是“关键少数”之少数。

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工作,尤其是精准监督,事实上是对干部的提醒和帮助,真正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

工作中,一件小事令驻厅纪检监察组同志们记忆犹新。

某前任厅领导办公室与会议室相连,可能存在“隐形套间”的嫌疑。驻厅纪检监察组发现这一“瑕疵”之后,及时将问题当面指出,要求将会议室与厅领导办公室彻底隔离。

时隔不久,恰逢上级对省直工作部门办公用房进行抽查,到厅检查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这位领导专门为此事来到驻厅纪检监察组表示感谢,称监督是对干部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除了对厅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在精准监督方面,驻厅纪检监察组持续夯实监督基础,建立了84名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和490名监察对象档案,摸清了干部的“廉情”底数。

同时,驻厅纪检监察组坚持实施谈话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项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在省生态环境厅机构改革出现干部调整后,对新任82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及事业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为了用好谈话函询这剂“良药”,在日常监督中,驻厅纪检监察组精准运用提醒谈话、书面函询、谈话+函询的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既让干部感受到组织关爱,也让其感受到红脸出汗的压力。

开展“以案促改”,建立长效机制

2018年5月30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临汾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开庭审理。

在旁听席上,晋中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监控中心、监测站负责人及各县(区市)环保局局长、监察大队长、监测站站长等旁听了整个审理过程。

旁听人员表示,作为环境执法单位和负责监测质量的业务单位工作人员,要充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这是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中的一部分内容。

为深刻汲取临汾市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案件和“4·17”山西三维集团环境违法问题的惨痛教训,厅党组牵头抓总,驻厅纪检监察组协同推进,全系统247个党支部1万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警示教育,并撰写了心得体会2000余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30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撰写剖析材料5844份。

同时,按照山西省纪委监委《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以案促改暂行办法》规定,驻厅纪检监察组还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在工作中,有效地把深化标本兼治嵌入日常监督和运用“四种形态”工作中,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

消除监督“死角”,除了警示教育以外,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厅党组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并制定了实施细则,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同时,为正确履行监察体制改革后自身肩负的职能,驻厅纪检监察组还制定了《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监察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监察措施,明确了监督监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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