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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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8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争取年内完成垃圾分类法规起草工作
垃圾分类将从倡导转变为责任

 

本报记者王小玲四川报道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全省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座谈会,就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明确要求在详实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完成垃圾分类法规起草工作,明年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川尚没有一部省级层面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现有与垃圾处理相关的条例还不够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有必要在修订完善现有相关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垃圾分类条例,将垃圾分类工作用法律手段推动和规范。

该负责人表示,省级层面立法后,将有助于指导市州解决地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过于原则性、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有利于各方行为主体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更有助于形成科学、专业、统一的垃圾分类处置长效机制,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前不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先后赴成都、广元、德阳等地,对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通过立法,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居民等各自的法律责任将得到明确,垃圾分类也将从倡导转变为责任,做得不好还会有相应的处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说。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建议,省级层面的地方性法规中应该明确,各地均应建立垃圾分类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当地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要突出宣传教育和科技支撑,让普通群众分类投放更便捷、更积极,让资源化利用更普遍、更高效;还应从法律层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清运、回收、处置和再利用工作。

立法专家指出,垃圾分类具体的模式应当取决于城乡的自然条件、生活习惯、垃圾特点和垃圾处置处理水平和能力,不能简单地参照其他省市标准,不能搞“一刀切”,要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建立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分类制度。同时,垃圾分类立法工作要有可实施性和前瞻性。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居民愿意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但真正取得实效,还需要在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上下大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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