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夏连琪西宁报道 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建设新时代幸福城市构筑起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西宁市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历时两年,研究制定了全国首部规范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地方性法规《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制定出台了《西宁市西堡生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西宁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西宁市绿道管理办法》《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同时,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打包整理出《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西宁市林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坚决杜绝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问题,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不留死角。
下一步,西宁市将继续创新完善立法体制机制,针对破解体制性、结构性、资源性矛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精心选准立法项目,努力破解立法难题,在法律法规实施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