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东梅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背景下实施的一项系统工程,是为全面摸清建设美丽中国生态环境家底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数据质量决定普查工作成效。目前,各地主要采取以下方式,确保普查数据的全面、准确、真实。
全面方面。为做到普查数据不重不漏,将入库企业名录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名单、电力部门2017年用电企业名册、 2017年排污许可证发布名录、环境统计重点环保企业名录等进行比对,查缺补漏防止普查数据漏填、漏报。
准确方面。运用填报系统中的汇总、强审功能,国家开发的Access审核软件等工具对普查数据进行分析,通过汇总排序,对离群数据进行修正,校验表间逻辑性。分行业、分区域、分源比对分析,检查普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全面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真实方面。对存疑数据通过查看佐证材料,现场复核、电话复核及调取企业的环评资料、生产台账等,核实普查表格的真实性。
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在各地顺利开展。但在个别地方,笔者发现,污染源普查数据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未严格按照报表制度和技术规定规范填报数据,影响污染物产排量核算;报表之间存在逻辑性问题;关键指标填报错误;存在核算有误或多算、漏算产排污环节等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重视质量,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要深刻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梳理各类问题,将问题分类整理后举一反三,查找类似行业的共性问题,逐家企业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是继续开展重点审核,持续提升数据质量。以查清、算准排放量为目标,继续开展多角度、全方位审核,通过对比各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验证本次普查数据是否准确。
三是完善普查软件功能,强化数据自动审核功能。强化软件开发,尽可能收集解释性信息,包括企业生产工艺的描述,生产环节的数据,自行监测、自动监测和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数据,污染源监测的数据和质量控制数据,以及接入第三方数据等。
四是实行污染源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通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全国污染源数据的信息化管理,通过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的建设,创新环境管理的方式。通过数据库的共享,形成许可证守法系统的雏形。形成行业技术发展的数据库,提升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更新效率。同时,借助污染源普查的数据库系统,以及与被支撑管理工作的互动,形成污染源调查的长期跟踪管理机制。
企业发展和技术发展是动态变化的,可以通过筛选条件,根据变化的环境管理要求,针对不同的污染物指标,形成动态审核更新机制,及时吸纳污染源信息的动态变化,实现污染源管理的动态更新。
此外,做好污染源普查档案收集和保存工作,可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动态的表格,实现信息的及时登录以及统计,为后续污染源防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
作者单位:福建省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